在亚洲,绞刑是最常见的死刑方式。在这些国家中,注射死刑、触电和行刑队致死更为常见。
应该废除死刑吗?死刑的支持者认为,对罪犯的惩罚应该反映罪行的严重性。如果按照这种说法,那么杀人的人就该死。换句话说,一个人夺走了另一个人的生命,就丧失了他赢得的生存权。
另一种说法是,死刑是对犯罪的有效威慑。如果凶手和毒贩知道他们将被判处死刑,他们犯罪的可能性就会降低。
死刑的主要目的是将罪犯与社会隔离开来,使他们没有机会重犯。
不管辩护死刑的理由是什么,我觉得它是一种古老的惩罚形式,在现代文明世界中没有立足之地。
诚然,性质严重的罪行应受到严惩。但以人的生命作为回报,就等于报仇雪恨或“以眼还眼”。两个错误不能构成一个正确。因此,当我们将罪犯送上死囚牢房时,我们就是在向他们低头。相反,如果犯有严重罪行,则应判处无期徒刑。通过在监狱中度过余生,这些罪犯将有时间反思自己的罪行并悔改。
无论司法系统多么谨慎和公平,作伪证和人为错误的可能性 始终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真实威胁。如果陪审团成员犯了错误,一个人可能会被错误地指控犯罪。如果对没有犯罪的人判处死刑,则不能 撤销判决。
死刑的威胁会减少暴力犯罪的数量是不正确的,因为大多数犯罪都是一时冲动或在毒品或酒精的影响下实施的。因此,许多罪犯不考虑他们犯罪的后果。
预防犯罪是遏制犯罪的最有效方法。增加监视或警察巡逻、增加警察人数以及严格控制武器的供应是预防犯罪实践中更实际的选择。
由于这些原因,死刑应该被废除。